國家海洋局12月13日對外公布《全國科技興海規劃(2016-2020年)》。到2020年,形成有利于創新驅動發展的科技興海長效機制。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率超過55%,海洋科技進步對海洋經濟增長貢獻率超過60%,發明專利擁有量年均增速達到20%,海洋高端裝備自給率達到50%。
國家海洋局在全國海洋科技創新大會上公開的這份文件,由國家海洋局和科技部近日聯合發布。該規劃為實現總體目標提出了“新引擎”“新動力”“新能力”“新局面”“新環境”:
——加快高新技術轉化,打造海洋產業發展新引擎:推動海洋工程裝備制造高端化,推動海洋生物醫藥與制品系列化,推動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規模化,推動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工程化,推動海洋新材料適用化,推動海洋漁業安全高效化,推動海洋服務業多元化。
——推動科技成果應用,培育生態文明建設新動力:強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技術應用,強化海島保護與合理利用技術應用,強化基于生態系統的海洋綜合管理技術應用,強化海洋環境保障技術應用,強化極地、大洋和海洋維權執法技術應用示范。
——構建協同發展模式,形成海洋科技服務新能力:構建創新成果源頭供給網絡,打造海洋產業集聚創新平臺,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全面提升科技興海服務能力。
——加強國際合作交流,開拓開放共享發展新局面:加速海洋高新技術引進與融合,推動優勢海洋產業走出去,加強聯合研發平臺建設和國際標準制定。
——創新管理體制機制,營造統籌協調發展新環境: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協同推進機制,改進政策環境、提升創新服務水平,創新支持模式、增強多元投入力度,強化人才支撐、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深化軍民融合、促進兼容同步發展。
國家海洋局局長王宏說,“十三五”時期是實現海洋科技跨越式發展的最佳窗口期,必須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優化海洋科技資源配置,集中力量辦大事,通過海洋重大工程、重點專項和系列專項等帶動,加強海洋調查觀測,提高海洋認知能力,加快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促進海洋科技與海洋經濟的緊密融合,引領形成海洋強國建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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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我國海洋科技創新地位提高成效顯著
“十二五”期間,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國家海洋局會同有關部門,調動各方面力量,深入實施建設海洋強國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在海洋深水、綠色、安全以及核心關鍵共性技術等方面的布局,圓滿完成海洋科技系列規劃的既定目標,取得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重大成果,使海洋科技逐步進入“并行”的新階段,海洋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有力地促進了海洋產業轉型升級。
一、海洋調查觀測立體化走向兩洋一海
“十二五”期間,海洋科技各項指標均呈現高速增長態勢,全國海洋領域SCI論文數量達到4285篇,論文產出總量僅次于美國,總被引數量排名全球第7位;專利申請數量共1.6萬件,相對2010年增長179.8%;2015年全國海洋科研機構R&D人員3萬多人,相對增長31.8%;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1項、一等獎1項,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共計21項;以海洋高技術為支撐的海洋生物醫藥與制品、海洋高端裝備和海水淡化等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海洋經濟新的增長點。
二、海洋調查觀測立體化走向兩洋一海
“十二五”期間,海洋綜合調查在深度、廣度上實現重大突破。
一是在“我國近海海洋綜合調查與評價”專項基本摸清近海資源環境家底的基礎上,目前正在實施的“全球變化與海氣相互作用”專項,開啟了我國海洋調查從近海走向深遠海的新篇章,顯著提升了深海自主調查技術裝備的研發和深遠海研究水平,提高了國際影響力。
二是大洋勘察方面,在國際海底管理局新申請獲得3塊海底礦區,我國成為首個擁有3種資源礦區的國家,“多種資源、多海域、多船作業”的深海大洋調查格局逐步形成并鞏固。
三是極地科學考察方面,完成了5次南極科考和2次北極科考,自主研發的深冰芯鉆機完成了Dome A冰蓋的多次鉆探,深入研究了南大洋海冰氣相互作用及其對南印度洋影響,首次穿越了北極東北航道,首次實現北極和亞北極五大區域準同步考察。世界最新先進水平的南極遙感固定翼飛機“雪鷹601”正式投入我國南極觀測,具有世界先進設計理念的我國新建極地考察破冰船將于2016年年底正式開工建造,并有望于兩年后投入使用。
四是深海探測技術方面,2012年蛟龍號載人深潛最大深度成功達到了7062米,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同類載人潛水器下潛深度最大的國家,同時涌現出“潛龍”號系列AUV、“海龍”號ROV、“海馬”號ROV等一大批深海探測裝備。成功完成300米飽和潛水海底出潛探摸和首個實驗型深海移動工作站的下水試驗。2013年在南海北部成功鉆獲高純度新類型“可燃冰”。我國自主研制的海底觀測組網設備與在水深900米處與MARS海底觀測系統對接成功,使我國成為第3個在MARS網上進行大規模組網設備測試的國家。
五是成功發射HY-2A衛星,改擴建4個地面接收站,基于海洋衛星的海冰、赤潮、綠潮、溢油等遙感業務監測系統基本實現業務化運行。
三、海洋基礎科學研究水平穩步提高
我國海洋學者圍繞世界海洋科學前沿領域的熱點問題,取得一系列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成果,在《自然》和《科學》等國際頂尖雜志上發表多篇高水平學術論文。我國科學家首次在《自然》雜志發表了海洋領域的評述文章,系統綜述太平洋西邊界流與氣候相關研究的重要成果。建立了海浪混合理論,在國際上率先建立全球高分辨率海浪—潮流—環流耦合模式,發展首個海浪的氣候模式。提出“光滑洋殼的俯沖較粗糙洋殼更易產生毀滅性的海底大地震”理論,對傳統觀點提出挑戰。揭示了東黃海沉積物中氮的循環過程、生源要素的分布及生態環境的演變歷史。我國科學家繪制完成了大黃魚全基因組精細圖譜,為培育我國特有海水經濟魚種抗逆優良品種奠定了基礎。
四、海洋關鍵共性技術加速轉化和產業化
深海油氣勘探開發能力顯著提升,“海洋石油 981號”的成功應用,使我國成為第3個具備超深水半潛式鉆井平臺設計、建造、調試、使用一體化綜合能力的國家。深海光電復合纜與接駁設備、船舶爬壁清洗機器人等一批產品開發成功并填補國內空白。水下滑翔機、Argo浮標等實現產業化。建立深水網箱、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海洋牧場建設新模式,拓展了海水養殖的新空間。微生物疫苗等海洋生物產品填補了國內空白,海洋生物源DHA、氨基葡萄糖等逐步形成優勢產業鏈和自主品牌。替代抗生素的海洋抗菌肽等綠色環保飼料與海洋寡糖等新型肥料及相關成果,有力帶動了企業增效、農民增收和生態環境改善。多種海洋能發電裝置進入實海況測試運行階段。
海水淡化的蒸發器、蒸汽噴射泵、膜組件、高壓泵等關鍵裝備材料技術研究和產業化開發實現突破,自主研發的高性能關鍵膜組件已向中國航天員科研訓練中心提供首批產品,服務載人航天事業,建立了多個自主技術萬噸級示范工程。
五、海洋公益新技術實現業務化應用
建立了海洋管理和公益服務業務化示范系統70余個,發布了115項海洋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開發了一大批海洋公益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新裝備,一批成果已應用到黃巖島海上目標和島嶼監測、外大陸架劃界、蓬萊19-3平臺溢油事故、日本核輻射應對、亞丁灣護航、集約用海、生態紅線等海洋管理重點工作中,有效提升了海洋綜合管控能力。
海洋預報服務方式基本實現由單一要素預報警報向目標型綜合預報保障轉變,精細化保障服務目標達150個,服務范圍由近海近岸向全球、深遠海及重要海洋通道拓展,基本形成重要海上通道和重點區域預報保障能力。
六、海洋科技基礎條件躍上新臺階
我國首個正式試點運行的國家實驗室——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于2015年順利建設運行。多個部委聯合組建了國家海洋調查船隊,目前已經擁有46條成員船,新建了“向陽紅01”、“向陽紅03”兩艘國內最先進的4500噸級海洋綜合科考船。建設了衛星海洋環境動力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等19個涉海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海水利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12個涉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和海洋新興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相結合的科技成果轉化鏈條已經形成。建立了國家海洋藥源生物種質資源庫、國家海洋生物天然產物化合物庫和海洋生物產業中試平臺等一批海洋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和中試轉化平臺。
七、海洋科技國際合作開創新局面
“十二五”期間,首個由我國科學家發起的海洋領域大規模國際合作計劃——西北太平洋海洋環流與氣候實驗國際合作調查研究計劃,開啟了我國物理海洋研究從跟蹤到發起和引領的轉變。隨著全球海洋實施觀測網計劃(ARGO)的實施,我國已經在太平洋、印度洋和地中海布設353個剖面浮標,浮標數量上升到世界第4位。我國成為國際大洋發現計劃(IODP)重要成員國,于2014年成功實施南海IODP-349航次,終結了學術界多年來關于南海東部和西南部海盆年齡的爭論。發起了中國—北歐北極研究中心、共建中—冰極光聯合觀測臺。建設了中—馬、中—泰、中—印尼、中—斯等雙邊國際海洋科技合作基地。建立了亞太區域海洋儀器檢測評價中心、APEC海洋可持續發展中心等8個國際組織在華機構。在國際標準化組織船舶與海洋技術委員會成立了海洋分技術委員會,由我國擔任秘書處和主席職務。我國在涉海國際組織和國際管理機構任職人數從2010年的6人上升為目前的11人。
八、海洋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更加優化
通過各部門一系列政策資金的引導帶動,海洋領域的市場主體、社會資本和創新要素更加活躍,逐步建立起國家與地方相結合、產學研用金相結合、軍民深度融合的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比如,通過推動“十二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范工作,引導地方建立完善“財銀合作”機制、推進PPP模式等,帶動地方、社會投入,產業基地化、園區化集聚發展,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培育了一批海洋科技型中小企業,并有28家成功上市;建立了84個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推動450多項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專項科研成果轉化。
“十二五”期間,國家海洋局先后建立了7個國家科技興海產業示范基地,與國家發改委聯合建立了8個國家海洋高技術產業基地,正逐步成長為海洋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載體。據統計,在教育部的支持下,現在已有100多個高校設有海洋專業,再加上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國電科等央企陸續下海,沿海地方不斷創新體制機制,社會投入不斷加大,海洋科技創新形成了強有力的發展后勁。
“十三五”我國推動海洋科技創新的重點任務
“十三五”時期是實現海洋科技跨越式發展的最佳窗口期,要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優化海洋科技資源配置,集中力量辦大事,通過海洋重大工程、重點專項和系列專項等的帶動,加強海洋調查觀測,提高海洋認知能力,加快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促進海洋科技與海洋經濟的緊密融合,引領形成海洋強國建設新局面。
一、加快實現重大科學問題的原創性突破,為認識海洋提供理論技術支撐
總體上要圍繞“透明中國海、認知深遠海、數字三大洋和深化南北極”開展基礎研究,加強學科間、科學與技術的緊密融合,提高系統研究能力,取得一批原創性和重大理論成果。在全球海洋科學和熱點問題方面,要在海洋酸化和藍色碳匯等全球氣候變化、深海基因資源、全球海洋生物多樣性、微塑料等新型海洋污染、深海底過程等前沿問題上提高認知,建立自主的全球數值預報模式,使我國海洋認知能力盡快達到世界領先水平。在海洋重大需求方面,聚焦南北極和大洋環境和戰略資源狀況、海洋資源利用、近海生態安全、海洋權益與環境安全和重大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等,進一步認清關鍵過程和規律,提供新方法、新技術和系統化科學方案,為空間拓展和海洋管理提供科學基礎。開展海洋基礎、綜合調查,加強全球海洋觀測系統建設中服務于科學目標的觀測系統建設,以海洋科學目標為牽引,帶動自主海洋觀測探測技術發展,為基礎研究提供長周期的觀測數據,支撐“智慧海洋”工程建設。
二、加快核心關鍵技術的突破,推動“深海進入、深海探測、深海開發”
要以深海空間站設計建造為契機,牽引帶動深海高技術裝備體系的系統提升,盡快扭轉深海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局面。推動“蛟龍探海”工程實施,為《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的履行提供有力支撐。大力提升深海生物多樣性調查能力,科學開發利用深海極端環境的生物資源。加快實施“深海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著力突破我國在深海運載、探測、能源保障等方面的核心關鍵技術,研制譜系化、全海深潛水器和系列深海技術裝備,提高裝備國產化率,推進海底觀測網建設。大力推進深遠海油氣勘探開發裝備研制,提高配套能力和深海作業支持能力,加快深海礦產資源、天然氣水合物勘探及試開采進程。加強極區極端環境和資源觀測、探測技術的應用,開展極地耐低溫環境儀器裝備、極區嚴酷環境現場長期觀測系統等關鍵技術裝備應用示范,推動“雪龍探極”工程實施。
三、加快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引領海洋經濟提質增效和空間拓展
要加大海洋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推進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建設,加強產業鏈協同創新和孵化集聚創新,強化海洋科技創新成果源頭供給,壯大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規模,引領和支撐海洋經濟轉型升級。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深水勘探、生產技術裝備等海洋工程裝備的研發應用,提高國產化率。推動海洋生物醫藥和生物制品等系列化,加快進軍國際市場。大幅提升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關鍵裝備自給率和材料的可靠性,促進產業規模化發展。開展適應我國海洋能特點、國際先進的海洋能示范工程建設,逐步提高可靠性、穩定性及可維護性。
加快開發應用海洋新材料,適應深遠海和極地的空間拓展。推動海洋傳統產業綠色升級。推動基于生態系統的海洋牧場技術和負責任海洋漁業技術應用,推進以海洋增養殖為基礎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為建立“藍色糧倉”奠定堅實基礎。增強極地考察破冰船等高端船舶的設計建造能力,帶動提升運輸船舶綠色化技術改造。加強信息技術的綜合應用,提升海洋物流、海洋旅游的智慧化水平。推動通過稅收、融資等政策,加大對國家海洋特色產業園區、科技興海基地的支持,提升基地孵化和平臺服務能力,促進各類資源要素向優先發展領域和技術集中,提升產業聚集度和創新能力。
四、加快科技成果集成創新,支撐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海洋安全保障
要大力推進創新鏈與應用鏈的協同創新,邊研究邊應用。圍繞“水清、岸綠、灘凈、灣美、物豐”的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結合“海洋環境安全保障”重點專項的實施,創新集成和推廣應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海島保護與利用以及海域使用管理、海洋防災減災等海洋綜合管理關鍵技術,形成系列標準和規范,推動“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工程實施。加快海洋環境監測評估預警、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與治理技術應用示范,推動環保技術裝備產業化,形成一批模式和標準規范。建設海島保護綜合示范系統,加強海島污水處理和循環利用、島上垃圾處置及海島建設用新材料等技術應用。強化基于生態系統的海洋綜合管理技術應用,加強渤海環境容量評估、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模式等的研究應用和技術標準推廣。
加強海洋管控技術的集成應用和示范,開展海上開發活動動態監視監測、海洋生態紅線區劃管理、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國家海洋環境安全保障平臺和海上維權執法技術等的示范應用。完善全球及重點海域中國近海的高分辨率自主海洋數值模式,拓展海洋環境預報服務至全球范圍,提升重大需求保障能力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推動服務保障產品的市場化。
五、加強海洋科技國際交流合作,提升我國國際地位和影響力
國際交流合作對提升海洋科技研究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要進一步加強合作,融入全球創新網絡,依靠國際合作增加影響力,從“跟蹤、并行”邁向“并行和領跑”,為建設海洋強國奠定基礎。積極推進與相關國際組織和海洋科技創新機構的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我國在海洋領域的參與和主導作用。聚焦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科技支撐需求,在政府間和非政府國際海洋科學組織中提升影響力。
推動優勢海洋產業走出去,以各類產業基地為依托,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集成,推動與沿線國家藍色經濟合作。推動建設雙邊特色產業國際合作園區,引導優秀企業到國外開展高技術成果開發、交流與產業化示范,加強國際產能合作。加強聯合研發平臺和技術轉移中心建設,積極融入海洋產業全球創新網絡。推進國際或區域標準的研制,與有關國家和組織共同開展國際標準研制、比對和互認。
六、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提升海洋科技體系競爭力
海洋科技創新是一項周期長、投入大、風險多,但戰略利益和回報巨大的體系性創新,需要持之以恒、久久為功。要優化工作機制與政策環境,著力推動海洋科技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國家海洋局將會同科技部和各涉海部門,開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加強宏觀指導協調和制度建設,創造政策、資金、平臺等方面良好的發展環境。
國家海洋局將制定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的指導意見,組織先進海洋技術評估,定期發布鼓勵推廣的先進海洋技術成果目錄,以及符合產業轉型升級、投資規模與產業帶動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各級沿海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促進海洋科技創新的工作機制,加大創新創業政策的落實力度。充分利用財政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等各方面資金渠道,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向海洋科技領域,參與海洋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項目等,鼓勵沿海省市積極開發適合海洋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的金融產品。各海洋科研院所、高校、企業要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為中心,加強協同創新和能力建設。建設具有國際水平、突出科學交叉和協同創新的海洋國家實驗室,新建一批國家、部門、企業的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推動海洋調查船隊實體化運行管理,推進海洋生物和海洋地質樣品庫社會化服務。
在海洋領域加大“國家杰出青年基金”和“千人計劃”高層次人才引進等培養計劃和多種海外人才引進計劃的實施力度,加快造就一批在國際海洋前沿領域具有影響力的領軍人才,加大對海洋優秀青年人才的培養力度。制定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緊缺人才目錄和海洋科技工作者離崗創業管理辦法,完善高端創新人才和產業技能人才“二元支撐”的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大型企業和科技興海基地設置院士專家工作站,建立海洋工程師聯盟。加強海洋科普意識宣傳,推進海洋科普社會化市場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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