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中國多年之后,博士生分流退出機制,這個來自西方的制度仍在經歷著嚴重的水土不服。
數年以來,“建立博士生分流淘汰機制”的口號連年高喊,學校對于博士生的考核制度已經由中期考核,到現在逐漸推廣為博士生資格考試,卻依舊被認為是“走個過場”。
最近,某985高校正式推出《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實施細則》;清華大學也發文明確表示:“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議”。
當博士分流真正到來,制度中的絕對主角——博士生們對于這項制度又是否認可,是否支持?
▎瀟灑走一回
分流淘汰,是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博士教育的典型特色。坊間傳聞,在北美,博士生的“淘汰率”高達20%-30%,甚至40%。并以此為據,說明美國博士研究生分流淘汰制度行之有效,大大提升了博士教育的質量。
然而學生離開,卻并不一定意味著就是被淘汰。
有美國學者對喬治亞大學154名沒能完成博士學位的學生進行了跟蹤研究,最終獲得46人的有效信息。在回答“未完成學業的原因”時,僅有8人選擇“勸退或辭退”,而分別有23.9%的學生選擇“職業目標的改變”和“轉學”。
同樣是讀博士,為什么美國的博士生們可以“說走就走”,而國內博士即便有著65%的延畢率也一定要“死磕到底”,不能瀟灑走一回?
僅僅是社會觀念的影響嗎?
▎博士之路
許多人將讀博比作一場投資,成本與收益可能是人們在考慮的頭等要事。
目前在國內,通向博士大約有著3條路:直博、碩博連讀和碩士畢業生通過考博或申請-考核制來攻讀博士學位。
除少數直博生外,碩士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是攻讀博士學位所必須的條件。
針對這三種類型的博士研究生,有985高校在近期也出臺了《博士生分流退出機制實施細則》,明確地回答了哪些博士生需要被分流,以及被分流后學生的去向等問題。
《細則》中規定,在8種情況下,學校將對博士生進行分流或者終止培養。
對于實施分流的博士生們,學校也分多種情況為學生指明了出路。雖然看起來復雜,然而實際上用一句話就能概括:
沒有本校/本專業碩士學位的,學校可以提供一個本校/本專業的碩士學位。有本校碩士學位的,只能請學生直接離開。
除了數量上僅占少數的直博生外,絕大部分學生在攻讀博士學位之前,已經付出了一定的成本來攻讀碩士。他們有的已經獲得了碩士學位,有些雖然沒有獲得學位,但也經過了碩士的學習階段。
怎樣安撫這批因為付出額外成本,并不能滿足于獲得碩士學位的學生,讓他們獲得預期之中能夠接受的收益,可能是制度推行過程中遇到的最大的難題。
類似的難題在北美并不存在。
與國內高校不同的是,北美高校的研究生教育大多將碩士生與博士生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考慮。
據相關研究統計,伯克利電子工程與計算機系78%的博士生在入學時只有學士學位。也就是說,本科生畢業后,無需碩士學位,也不需要經過碩士的學習階段,就可以直接申請博士,這就是所謂的“貫通式”培養模式。
這也為北美高校實施的博士生分流退出機制提供了一個重要前提:即使淘汰退出,尚未取得碩士學位、且沒有付出攻讀碩士所需成本的學生,也可以毫無負擔地實現轉學,或者在本校取得碩士學位。
事實上,在北美,學術型碩士已經幾乎完全作為博士的補償學位存在。
一項對伯克利大學的研究發現,盡管學生在前1-3年的流失率高達25%,但這些被“淘汰”的學生中大約72%獲得了碩士學位。另有一項在加州大學圣迭戈分校的研究指出 , 如果排除那些轉換學科 、學校 、學院并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學生,流失率大概可以降低 8 ~ 10 個百分點。
如此看來,截然不同的博士路下,將博士分流退出機制引入中國,尚需改良。
▎“靈丹妙藥”?
盡管如此,國內高校依舊堅持希望能夠將這項制度推行下去,原因只有一個:認為這是確保博士教育質量的一劑靈丹妙藥。
有不少高校率先引入了北美的博士生資格考試和博士學位候選人制度。但博資考試初來乍到進入中國,卻有些“身材走樣”。
與北美相似,國內高校規定,只有通過了博士資格考試,才能開始進行論文的開題工作。但在“為什么要進行博資考試”這一問題上,兩國高校卻有著不同的認識。
作為國內最早引入博資考試制度的高校之一,清華大學將這項考試的作用定義為一種選拔和淘汰機制:“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堅實和寬廣的學科基礎和專門知識;是否能綜合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是否具備進行創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與清華類似,國內有不少高校都將博資考試理解為一次小的“升學考試”——從已經通過一次考核的在讀學生中,篩選出適合進一步從事研究的人。
但事實上,早已有研究指出,在北美,作為其博士生培養制度中的一個環節,博士資格考試與其他的培養制度環環相扣,本質上是一種科研訓練和促學促研機制。
盡管國內高校一再強調:要通過博士資格考試等制度來提高博士生的培養質量,這場考試卻始終對博士生在讀期間科研訓練的內容和過程缺乏明確的指引。
甚至真正談到培養也往往權責不清,博士生們“打工”的體驗多,接受“培養”的體驗少。
3月13日,清華大學官微發布文件,強調加強對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把關的同時,又提到了“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議。”
然而與其寄希望于以末尾淘汰的制度來提高質量,不如采取措施加強培養。在全面學習推行博士分流制度之前,關于博士生的培養,我們要學習的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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