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國家相關部委連續下發了《關于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與《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兩個重量級文件。
文件下發至今已2月有余。這2個月間,破除“SCI至上”,各大高校有何動作?這一政策的執行情況究竟如何?
▎動真格!
從目前公開的信息來看,文件下發后,各大高校正在陸續制定出臺新的政策。其中,西北工業大學與清華大學已經制定并發布了新的學術評價標準。
與此前的評價標準相比,此次兩所學校下發的新文件,改革之處主要體現在“突出師德考核”,“加大教學業績考量”和“改變科研評價方式”等三個方面,代表作評價、分類評價、同行評審等新鮮的概念也出現在了文件中。
西北工業大學更是明確了具體做法:將引入第三方權威機構進行同行評審。
與此同時,其他高校也紛紛釋放出了改革信號,許多高校校長及行政干部在媒體上發表社論,各抒己見,從宏觀角度對政策的落地實施進行了補充。
然而破五唯,破除SCI至上,應該立什么?國家層面只說了要“做什么”,卻沒有對“怎么做”進行具體的指導。
究竟應該怎樣評價一個大學教授的貢獻,怎樣界定一位學者研究的學術價值?更多的高校還處在改革的壓力與迷茫之中。
▎如何評價科研成果
不再唯SCI進行量化考評,我們怎樣評價一位學者所進行的研究的價值?有學者曾分享了他所在的研究組經歷的一次國際考評。
從反饋回的評價結果來看,考評組主要圍繞著研究的重要性及影響,研究的創新點,5-10年間的研究潛力等等幾個方面進行學術評價,并十分注重研究的創新性和原創性,以及考評對象的研究工作與國際小同行相比,處于什么水平。
那么一項成果的原創性和創新性又將如何界定?
這是一項全世界都在共同探索的話題。英國新近修訂的“卓越科研評價框架”(REF)給出了一個答案。
REF將學術工作分為四個大類學科,分類探討原創性的界定,并形成了一套可完整執行的科研成果原創性評價標準。
然而,科研評價僅僅是一所高校進行人才評價的一部分,一所大學要想建立一個完整科學的人才評價制度所要解決的問題還遠遠不止這些。
它們首先需要回答的一個問題,就是“大學教授究竟應該是什么樣子的?我們應該如何評價一位大學教授?”
▎如何評價大學教授?
怎樣科學地評價一名大學教授,完整的經驗來自大洋彼岸。早在2014年,就有教授在個人博客中分享了美國某大學微生物系對于教師(Faculty)的分類評價標準。
在美國,大學教師需要承擔的工作大致可以分為教學、研究和服務三個方面。而對于每一部分工作量的占比,可以由教師自行協商制定個性化的方案,并可靈活調整,美國的大學不做強行要求。
例如,教授A今年的工作量可能為教學25%,研究70%,服務5%,幾年后,這一方案可以調整為教學55%,研究40%,服務5%。根據自身情況不同,每一位教師每一個年份的工作量占比都可能會有所不同。
每一年,學校都會將核定工作量為1-25%之間的記作A檔,26%-60%為B檔,60%以上為C檔。并根據各個部分不同的工作量,分別制定差異化的評價標準。
以目前國內評價體系中較為忽略的教學為例,教學工作量認定為A檔的教師僅需滿足在“學生評估”和“教學手段”兩方面的評價就可獲評為優秀,而C檔的教師想要得到優秀的評價則需要滿足一些項目、會議、獲獎等方面的要求。
從完整的評價標準來看,一名大學教師在各個方面的努力,上至發表論文,承擔項目、獲得科技獎勵,下至為學生尋求實習和聯合培養機會、培養學生創造性思維、開發新的教學手段等等,都能記入考評,且每一項工作都能夠得到相當程度的重視。
而論文發表、科研經費等等量化的數據指標,也是美國高校評價一名教師的維度之一,評價時也會作為參考。
細究“五唯”的內在邏輯,它的出現符合當時的國情。
在科技發展的初期階段,效率為先,中國確實需要一種能在短期內讓具備一定科研生產效率的研究者脫穎而出,實現科研成果和科研人才數量的急劇增加的人才評價制度。
如今國情發生變化,國家對于科技的需求發生變化。盡管改革之中阻力多多,但打破“五唯”這把“舊尺子”,已是勢在必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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