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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科學報》編輯部接到一個電話:電話那頭一位操著一口陜西話的老父親說,他的兒子在讀了八年博士、完成了所有應完成的學術成果之后,因為所安排的畢業答辯時間超過了期限,在“臨門一腳”的時刻被所在高校清退。
這并非個例。從去年到今年,包括清華大學、南方醫科大學等在內的多所高校都曾清退博士生,原因多為其未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完成學業。
與此同時,中國傳媒大學近日召開研究生教育會議,推出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舉措。其中,自2021級起,將博士生基本學制由3年改為4年,最長有效修業年限由8年改為6年。
這促使我們思考并提出一個問題:該不該給博士生設置畢業年限?如果該設,那又應當以幾年為宜?為此,我們邀請相關專家、管理者共同探討這一話題。
《中國科學報》:目前,各高校一般將博士生就讀年限設定在3~4年,最長約6~8年。而與此同時,博士生無法在基本學習年限內畢業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您認為,博士生就讀年限應該設定為幾年?為了保證博士生培養質量,該不該對其就讀年限加以設定?
▲ 周倩(鄭州大學社會科學處處長):
對博士生的學習年限進行規定,我是贊同的,但要有差異化,根據學科不同有所區別。
有研究表明,在法國,取得博士文憑平均年限為3年,人文社科類平均為3.4年,理科類平均為2.7年;
在英國,一般高校規定哲學博士修業時間為3年,但大多數為3.5~4年,個別學生長達8年;
在德國,博士生畢業平均需要4.3年,工科為5.3年,人文社科為4.75年,生物科學為4.2年,數學及其他自然科學為4年;
在美國,哈佛大學文理學院哲學博士建議博士候選人最好能在6年內完成學業,教育學院常規博士要求最長7年畢業;在加拿大,博士生修業年限一般最長為8年。
根據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博士生在校學習基本年限設置一般3年為宜,最長學習年限可以定為8年。
除了特殊情況,如創業,可以向學校申請延期,但不能濫用。另外,博士生的培養資源是稀缺的,如果長期不畢業,會占用宿舍、實驗室等,影響其他學生的培養。
▲ 閆月勤(西南交通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
關于博士修業年限,以美國為例,其規定也是3~4年居多。其實,博士生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完成學業,延期畢業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而且延期時間越來越長。
據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對美國博士教育的統計(2006),1978年自然科學、工程和生命科學學科博士按照RTD統計(注:從正式開始研究生學習到獲得博士學位的實際學習時間)的修業年限中位數均不足6年,修業年限中位數最高的人文科學也僅為7.5年。
而到2003年,人文科學學科博士生按照RTD統計的修業年限中位數已達到9年,自然科學、工程和生命科學學科博士按照RTD統計的修業年限中位數略低于7年。
從1978年到2003年,獲得哲學博士學位全體樣本按照RTD統計的修業年限中位數從 6.3年上升到7.5年,增加了1.2年,人文、社會科學和教育的增幅達到了1.5年。
而且,美國博士生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2年進行大量課程學習,旨在加大知識深度與廣度。此階段結束時有中期篩選考試,通過者才能進入論文階段。
與美國相比,我國博士生學制并不長,延期畢業人數少得多,但都有一個共同趨勢——延期畢業人數越來越多。因此,現有學制可以適當延長,我們可以有修業年限的基本要求,但是清退要慎重。
▲ 喻海良(中南大學機電工程學院教授):
此前,博士生在校學習年限規定是3年,但絕大部分博士生3年內都無法畢業,需要4年才能畢業。這樣一來,第4年他就無法獲得獎學金了,對其生活帶來一定影響。
目前,博士生獎學金有國家級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多的話,一名博士生一年可能有10萬元,少的話也有四五萬元。因此,博士生在校學習年限由3年順延為4年,是一個正常的調整,其主要目的是為學生服務。
給博士生設定就讀年限是有必要的。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很多學生就會成為“老賴”,拖著不畢業。
而在這種情況下,導師比學生還要著急。因為這會占用導師的招生名額、學校的教學資源——如果學生遲遲無法畢業,會導致博導無法招生,乃至博士生招收資格被取消。
不是說時間越長,培養質量就越好。相反,時間越長,“放水”的可能性越大。
▲ 沈文欽(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
是否要對就讀年限加以設定,從管理的角度而言是必要的,但從人才培養的角度而言,則不一定要限制年限。
在美國、德國等國家,一些博士修業年限過長是比較突出的問題,為提高博士培養的效率,政府和高校都出臺措施鼓勵縮短修業年限。英國甚至將博士畢業生的修業年限和研究生培養經費相掛鉤。
不過,在美國并無博士生必須在若干年內畢業的硬性規定,博士生入學后十多年才畢業也是允許的。
在我國,規定最長修業年限有利于節省高校的辦學資源,也可以作為分流博士生的一種手段。但最長年限規定為6~8年似乎太短,在美國等西方國家,一些學科如人文學科博士生讀博超過6年是比較常見的,最長修讀年限可以延長到8~10年。
《中國科學報》:相關研究表明,相比文理基礎學科為主的綜合性大學,工科為主的高校博士生延期畢業情況更為嚴重。
您是否認同這一結果?對于不同類型的大學,是否應當設定不同的學習年限?
▲ 沈文欽:
博士生的延期情況主要與其所在的學科有關,和其隸屬的學校類型關系不大。因此不同類型大學設定不同學習年限并無必要。
在我國,理工科尤其是實驗科學博士生科研任務重、實驗要求高,而且實驗科學研究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不確定性強,因此導致博士生無法對其博士研究進程進行有效控制。
另外,實驗研究具有延續性,一些博士生盡管博士論文寫完了,但所參與的課題研究可能并未最終完成,這時導師希望其留下來繼續完成研究。這些因素都導致實驗科學的博士生延期畢業。
在西方國家,情況似乎相反,人文社科類博士的修業年限更長。例如,美國對人文社科類博士的要求是很高的,博士生往往要很長時間才能取得博士學位。
▲ 周倩:
我國高校工科博士生延期畢業的情況比較嚴重,與其畢業的科研成果要求有很大的關系。不少高校都對理工、醫學博士生在校期間發表的SCI或EI論文的數量和級別有要求,這是他們進入學位答辯程序的必要前提。
但EI期刊數量相比SCI期刊少,而且一些高校規定收錄EI論文集中的論文不算,導致難度加劇。對于不同類型的大學,甚至不同學科,可以設定不同的學習年限。博士生招生高校可以統計不同學科學生畢業的年限,進行分析、科學制定。
▲ 孫新波(東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
4~6年是比較適用的學習年限。
當然,博士生培養存在個體差異,因為博士生個人方面的原因導致一定的延期,這需要博士生與導師和導師組協商解決。如果中途發現不適合繼續攻讀博士學位,應該有一定的退出機制。
實際上,沒有必要保證所有的博士生都順利畢業,一定要把質量和創新作為衡量的標準。
▲ 喻海良:
不是所有的工科博士生都會延期,這與他們導師的課題方向有很大關系。
假如其博導的研究方向以企業的橫向課題為主,這樣工科博士生就要幫著導師做一些項目,從而占用其學術研究時間,導致其延期畢業的可能性也更大一些。
《中國科學報》:目前,我國絕大部分高校對博士生在讀期間須產出學術成果有明確要求,這也是導致許多博士生無法在規定學習年限內畢業的主要原因之一。
您認為目前高校對博士生學術成果數量的要求是否合理?現有的就讀年限是否可以保證博士生具備應有的學術水平?
▲ 周倩:
首先,不同國家、不同學校、不同發展階段的高校,對博士生學術成果的形式、數量和層次的要求可以有所不同。比如,在法國,博士生培養的第一年必須按規定完成一篇“小論文”并通過答辯,才能進入博士論文撰寫階段。
不過,在歐美很多發達國家,沒有規定發表期刊論文,但這些國家的科技水平領先,這與學術人員的科研自覺、科研環境、科研條件是有關系的。
其次,學術成果的類型可以多樣化,不一定是論文。
再次,對于發表論文的層次,不能唯SCI、SSCI、EI,論文質量可以進行同行評議。保證博士生具備應有的學術水平涉及培養環節、課程設置、導師指導、專業學習、過程評價等多種因素,年限只是其中之一。
▲ 閆月勤:
博士在讀期間應該有一定的學術成果產出要求,這也是學術訓練的一個重要方面。比如,通過專利申請你會學習到專利申請的程序要求、基本要素,通過寫作學術論文能掌握學術論文寫作的基本方法和規律。
目前,有些高校發表論文數量要求太多、發表期刊要求太高的確是個問題,需要糾偏。
國外許多大學博士畢業不要求發表學術論文,只要導師和指導小組認為博士論文達到了畢業水準就可以答辯畢業。
基于我國目前的學術生態和社會誠信缺失現狀,個人認為不能照搬這種方法,還是要有一定的量化的學術產出要求,否則會增大腐敗滋生的風險。
如果學術產出數量減少、發表論文期刊規定不要太高,相信會有更多博士生在修業年限規定內順利畢業。
▲ 孫新波:
據我所知,對博士生在讀期間須產出學術成果有明確要求,這是國際通例,并非我國獨有,只是要求的具體內容和形式不同罷了。
這不是導致博士生在規定學習年限無法畢業的主要原因,或者說這根本不是導致博士生無法畢業的原因。進一步講,國際上一些高校的要求并不比我國的要求低,甚至高很多,從質量和創新出發,這不是問題。
高校對博士生學術成果數量的要求是經過嚴格的論證和相關委員會通過的,4~6年的學習年限可以保證博士生具備應有的學術水平。
▲ 喻海良:
目前,我國高校對于發表論文的要求也是比較靈活的。以中南大學為例,現在畢業證和學位證的發放是可以分開的。如果博士生畢業論文已經做得非常完美,其他需要發表的小論文可以畢業后再發。
這樣的話,就可以先拿到畢業證書去工作,等論文發出來后,滿足相應的要求,再到高校里補一個學位證書就可以,不會影響學生就業。
除畢業論文外,具體發多少篇學術論文合適,這跟導師是有很大關系的。高校只是規定“基本線”,而導師從嚴格學生培養質量出發,往往有更高的要求。
▲ 沈文欽: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生教育研究中心對全國博士畢業生的調查顯示,博士生在讀期間的最大壓力來自于完成學術論文發表的要求。
除了各高校的基本規定和要求,不同的院系還會加碼,在數量和論文檔次上提出更高要求,這給博士生帶來了很大壓力。
如果博士生導師和評審專家能夠對博士論文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學術成果發表的要求是沒有必要的。歐美國家并不把論文發表作為畢業要求,很多博士生在讀期間也無論文發表。對博士生在讀期間發表論文提出數量要求會鼓勵學生從事“短平快”的研究,也可能使學生在前期忙于應付論文發表要求,擠占用于博士論文寫作的時間。
《中國科學報》:在博士生培養過程中,導師不能很好地對博士生學業進展進行總體把控,也是造成博士生延期畢業的原因之一。與此同時,有些導師為了讓學生順利畢業也不得不“忍辱負重”。
目前導師在指導博士生方面存在哪些問題,對于厘清導師和博士生各自的責任方面有何建議?如何才能構建起科學、高效、合理的研究生教育質量監控體系?
▲ 周倩:
導師指導博士生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導師本身的水平。有些高校允許獲得國家級項目的副教授擔任博士生導師,這其中一部分導師的指導水平還不夠。從國際上看,是否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不同發達國家的規定是不同的。
比如在美國、澳大利亞、德國等國家,一般不用遴選。但在法國,《第三階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法令》對于什么樣的學術人員才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是有明確規定的。
二是導師沒有盡責。有些導師擔任領導職務,有些是業界“大牛”,外出學術交流多,無暇指導學生。
建立科學、高效、合理的研究生教育質量監控體系,要建立和完善導師組的指導方式。博士生從入學到畢業,一般都是由導師一人負責,存在依賴性和風險性。要豐富博士生修業課程。
不少學生涉及跨專業學習,需要研修學科課程。有的高校博士生階段課程開設較少,課程考核要求較低,完成學分較為容易。有研究表明,美國大學根據各系和各學科情況規定,博士生修習的課程數量通常為12~15門。
三是加強過程管理。在中期考核、論文開題、課程考試等環節強化評價,及時提出警示。
四是增加培養成本。一般而言,博士生只交基本學習年限的學費,并獲得相應的補助。非特殊原因,可以在延期期間收取一定的學費。
比如,中國人民大學規定,研究生在基本學習年限之后的延長學習期內,須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等并按期進行學籍注冊。延期學習期間,高校不劃撥培養經費,不安排其住宿;學生不參評獎助學金,不享受校內生活補助。
▲ 孫新波:
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在于方法論和方法。這個問題的解答需要導師從哲學層面入手,深入探索和研究指導博士生的本體論、認識論和方法論問題。尤其是方法論,一些導師比較注重方法的指導,忽視了方法論的指導,這是導致博士生創新性不夠的一個原因。
就管理科學而言,國際上一些高校特別注重對博士生進行管理哲學的訓練,其目的在于培養博士生的創新思維,而研究內容的創新是博士生自己的事情。
另外,導師應該給博士生搭建更多的與實踐接觸的機會,既要鼓勵博士生多做“無中生有”的研究,也要引導博士生扎根我國實踐深入研究。
▲ 喻海良:
導師能否對博士生學業進展進行總體把控,主要取決于學生做的課題是不是與導師相關。如果學生自己選定的課題方向跟導師的研究方向完全不搭界,就會影響他的學業進度。
假如學生做的課題是導師給定的方向,導師是會時刻跟進的。假如學生不聽導師的指導,自己設定與導師不相關的方向,因此畢不了業,應該是學生的責任。
現在確實有一些學生,特別一些國外來的留學生,在畢業論文方面,導師要幫很多忙。對于這種情況,導師事先就要跟學生說好,每個時間節點應該完成哪些工作,如果做不到,就應該自行承擔責任,不能怪到導師身上。
在這方面,導師和學生之間應該有充分的溝通。導師給學生安排的課題,一定要是自己擅長的,否則無法指導。
▲ 沈文欽:
根據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生教育研究中心對全國博士畢業生的調查,博士畢業生認為我國博士生教育最應當加強的一個方面就是提高學術指導的質量。
我們的調查發現,很高比例的博士生對導師指導是“滿意”或“比較滿意”的,但也有13.5%的博士生對導師的指導感到“一般”或者“不滿意”。
導師指導中出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導師脫離科研前沿,導師指導過少、過粗,對博士生的反饋不夠及時,導師權力過大且不能鼓勵學生創新等。
應該建立起導師和學生雙方權責明確的制度,允許學生自由轉導師。在一些學科進一步完善導師集體指導制度,并對集體指導涉及的相關問題制定規則,使之更加制度化。
《中國科學報》:在博士生被清退后,是否有后續的配套措施進行圓滿的善后,保障其應有的權益,并避免其出現不必要的心理問題?
▲ 周倩:
博士生被清退,符合一定條件,比如,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全部合格或已完成學位論文開題等,對于碩博連讀的學生,可以授予其碩士文憑;對于其他博士生,可以發放結業證或者肄業證。
高校應完善博士生學位申請申訴制度,加強博士研究生輔導員隊伍建設和心理健康咨詢與教育,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
目前,有些高校博士生完成了畢業需要的所有流程,但因為高校規定的發表期刊論文的層次問題,不能獲得博士學位,在破除“五唯”的背景下,可以適當延長發表期刊論文的時間或采用同行評議的方法判定期刊論文質量。
▲ 閆月勤:
我不同意清退這種方式。在終身學習社會里面,沒有必要也不能清退。
據我所在高校情況,目前清退的學生大多數不是全日制在讀博士生,在職學生居多。這部分學生因為工作、學習、家庭無法兼顧,完成學業要求困難,沒辦法按期畢業。
高校應該征求學生的意見,如果學生自愿放棄,當然可以。如果因為個人特殊原因不得不延期應該尊重,要允許學生申請休學或延期幾年。只是這樣一來,就增加了高校管理的復雜度。
建議高校對申請休學的博士生收取一定學籍管理費用,妥善管理學生學籍,待學生回校繼續完成學業可以順利對接;改善導師評價,學生延期或者休學不影響導師業績評價。
▲ 沈文欽:
博士生的退學處理問題,博士生個體、導師、院校和政府四個利益相關者都應有所作為。
并不是所有注冊的博士生最終都能獲得博士學位,在歐美國家,相當高比例的博士生最終是不能獲得博士學位的,博士生在入學之初就應當對此有所認識,并有心理準備。
對院校而言,對于分流的博士生,應當允許他們把學籍轉為碩士生,并相應地申請碩士學位。政府的學籍管理系統也應當相應調整得更加靈活。對于希望從博士生轉為碩士生身份的學生,院校和導師應當理解并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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