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
各有關單位、專家:
根據《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和要求,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正式啟動。現將2021年度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工作重點
為深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我市加快打造世界主要科學中心和創新高地,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重點獎勵為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作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成果。人物獎聚焦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大發現、在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中取得重大突破、促進國際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的科技人才;自然科學獎聚焦重大科學發現成果;技術發明獎聚焦引領性原創技術突破、支撐我市重點領域發展的成果;科學技術進步獎聚焦關鍵技術創新及應用推廣、支撐我市重點領域發展的成果。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資格
1.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由下列個人和組織提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突出貢獻中關村獎獲獎者;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記的科技類的全國性學會、行業協會(研究會)(可通過以下網址查詢:http://www.chinanpo.gov.cn/search/orgindex.html,下同);市科學技術協會。
2.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由下列組織提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記的科技類的全國性學會、行業協會(研究會);市科學技術協會;在京高校院所。
3.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由下列組織提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人民政府,以及具有提名資格的其他組織。
(二)提名規則
1.提名者應在本學科、本領域、本行業范圍內進行提名。
2.突出貢獻中關村獎:個人每年度可獨立提名1人,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3.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個人每年度可2人聯合提名1人,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4.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5.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原則上每年度提名數量不限。提名一等獎(含特等獎)時還需提供1家民政部登記的本領域科技類全國性學會、行業協會(研究會)的推薦意見,或者3位院士的推薦意見(見附件2)。
6. 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提名從本年度開始,通過受理公示后,提名有效期最長可為5年。其它5個獎項的提名有效期僅提名當年度有效。
(三)被提名人(項目)的基本條件
被提名人(項目)必須符合《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項目候選人應遵紀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誠信和科學精神。
2.杰出青年中關村獎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應在1980年1月1日以后。
3.已獲得或當年度被提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個人,不得作為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的候選人。
4.已獲得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的個人,不得再次作為同一獎項的候選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為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中一個獎項的候選人。
6.被提名項目要求整體應用1年以上(自然科學獎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公開發表(出版)1年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普及類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時間節點為2021年3月31日;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或者許可的項目,應在2021年3月31日前獲得主管行政機關的批準。被提名項目近三年經濟效益的年份為2019年至2021年。
7.提名項目所含科學技術內容(包括發現點、發明點、創新點及其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項目中重復使用。
8.2019、2020年度連續兩年提名但未獲獎的項目,本年度不能以相關技術內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候選人。2019年、2020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為提名項目的前三候選人。
10.為加強表彰在科技抗疫中作出重要貢獻的科技成果,本年度在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和初審中增設“抗疫成果組”,重點獎勵在疫情防控中經過應用驗證,發揮重要作用的疫苗、新藥、試劑開發等科技成果。針對“抗疫成果組”的科技成果,放寬“成果應用一年以上”和“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再次作為提名項目的前三候選人須間隔兩年以上”兩方面限制。
11. 提名“抗疫成果組”的候選項目需提供情況說明作為必備附件,寫明成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應用情況及效果并加蓋第一候選單位公章,同時在其他附件中提供必要的支撐材料。
(四)提名程序
1.注冊提名
具有提名資格的個人和組織通過提名系統進行提名。提名系統于2022年4月15日開通。具有提名資格的個人和組織,往年度注冊過的提名者使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未注冊過的,需在系統登錄頁面注冊,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使用。
2.提名公示
為加大社會監督的力度,提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提名單位應在本單位網站或公告欄內公示本單位本年度提名項目的基本情況。同時,提名者應責成項目所有候選單位及候選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
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提名意見、主要支撐材料目錄、候選人及排序、候選單位及排序等相關信息。提名者可在電子版提名材料經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審查通過后,在提名系統進行下載公示,提名單位的公示情況圖片必須在書面提名材料報送前上傳至提名系統。候選單位、候選人所在單位公示情況提交給提名者備查,無需上傳。
三、提名材料
(一)提名書填寫
提名書是北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提名者按照《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見附件1)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填寫內容客觀、如實、準確、完整,創新和應用情況強調客觀佐證材料詳實,強化誠信承諾。
(二)提名材料報送要求
提名階段,書面版提名書在提名系統中掃描上傳,不再報送紙質版書面材料。書面版提名書上傳要求:①從提名系統導出,需帶有水印;②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③含主件和附件;④PDF格式,限40M。
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且符合“北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專家回避申請要求”的,應在提名階段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PDF掃描件申請專家回避(見附件3)。
初審通過項目需報送紙質版書面提名材料。紙質版書面提名材料要求:①內容為提名書1套(原件,含主件和附件);②與提名系統上傳的PDF格式書面版提名書完全一致;③一律采用A4紙,單雙面使用均可,附件不超過40頁;④主件及附件合訂成冊(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頁隔開),裝入紙質檔案袋,并在檔案袋封面加貼“裝袋標識”(見附件4)。
四、提名時間
1.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22年4月15日9時30分,項目首次提交截止時間為5月5日17時30分,提名系統關閉時間為5月15日17時30分,逾期不予受理。
2.書面提名材料在電子版書面材料審查通過后即可上傳,上傳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25日17時30分。
五、提名網址
https://sta.kw.beijing.gov.cn/jltm/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總機:010-66131863、010-66132085、010-66132381、010-66136087、010-88546050、010-88546130、010-88546272、010-88546270
附件:
1.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
2.特等獎推薦意見表
3.回避專家申請表
4.裝袋標識
5.各獎種各專業組聯系方式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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