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發展規劃局關于推薦2022年度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的通知
院屬各單位、院機關相關部門:
為做好2022年度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以下簡稱院杰出科技成就獎)評審工作,根據《中國科學院關于印發〈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條例〉〈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科發規字〔2021〕2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實施細則》)規定,結合落實國家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要求,現就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
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應嚴格按照《條例》和《實施細則》要求,推薦院屬單位在科技創新活動中做出重大成果的個人或研究集體,個人應為院屬單位在編人員,研究集體的主要完成人員應主要是院屬單位在編人員。重點體現以下要求:
(一)個人或研究集體的重大成果,應貫徹“兩加快一努力”目標要求,突出國家重大需求導向,體現“從0到1”原始創新或者關鍵核心技術突破。重大成果要明確具體,避免成果打包現象。
(二)研究集體的主要完成人員應在重大成果中做出實質性貢獻,最多不得超過10人,并提供證明材料。其中突出貢獻者最多不得超過3人,排名不分先后,其他主要完成人員排名也不分先后。個人應是重大成果的突出貢獻者,涉及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要明確闡述本人的具體貢獻。
(三)推薦材料應落實代表作制度的要求,代表性論文專著不超過5篇,核心知識產權不超過10個。應用技術類成果必須提供典型應用證明或行業用戶意見。
(四)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應切實履行推薦責任。推薦單位的學術委員會須對重大成果進行學術評議和把關。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要加強對推薦材料的審核,確保材料真實有效、概念準確、表述嚴謹。個人或研究集體主要完成人員的工作單位要加強科研誠信與廉潔自律審核,加強對推薦材料的保密審查。
二、推薦數量
院屬單位可推薦1名個人或1個研究集體。5位及以上具有研究員(教授)職稱的同領域知名專家可聯名推薦1名個人或1個研究集體(僅限通用領域)。
國家最高科技獎獲獎者不再推薦院杰出科技成就獎;凡存在知識產權爭議的,在爭議解決后方可推薦;同一研究集體或個人如連續兩年未能獲獎,則暫停推薦一年;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多次推薦已獲獎的個人或研究集體主要完成人員。
三、材料報送
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應填寫《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推薦書》(以下簡稱推薦書,附件1)并完成學術評議、保密審查、廉潔自律審查和科研誠信審核等事項,按要求準備附件材料(附件2)。候選人應簽署關于廉潔自律和科研誠信的承諾書(附件3)。
1、通用領域材料的公示與報送
正式提交推薦材料前,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應通過全體候選人的工作單位網站向社會公示推薦信息(包括推薦意見、代表作列表以及貢獻情況),公示期為7個自然日(公示模板見附件4)。公示內容不得含有敏感、涉密信息。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須同步將公示鏈接發送發展規劃局聯系人郵箱。
完成公示及異議處理的項目,通過ARP系統“評估評價”模塊中的科技獎勵與成果工作平臺(平臺開放時間另行通知),在8月31日前完成推薦書的在線填報以及附件和其他簽字蓋章材料的上傳。推薦書紙質件的報送另行通知。
2、專用領域材料的公示與報送
正式提交推薦材料前,推薦單位應按保密要求在全部候選人的工作單位對推薦信息(包括推薦意見、代表作列表以及貢獻情況)進行內部公示,公示期為7個自然日。
完成公示及異議處理的項目,將推薦書、附件及其他簽字蓋章材料一并掃描成PDF電子版,于8月31日前通過隔離網報送給重大科技任務局聯系人。
四、聯系方式
發展規劃局聯系人(通用領域):
李 陛 010-68597429
郵 箱:pgjl@cashq.ac.cn
重大科技任務局聯系人(專用領域):
姚 遠:010-68597272
平臺技術支撐聯系人(通用領域):
秦 穎:010-58812177
(附件略,請登錄ARP公文系統下載)
中國科學院發展規劃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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