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構建一流科技創新生態的意見
魯政發〔2025〕4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積極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趨勢,努力爭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排頭兵,現就加快建設科技強省,構建一流科技創新生態,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錨定“走在前、挑大梁”,大力實施科教強魯人才興魯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構建支持全面創新機制,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將山東打造成為在全國有重要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策源地。到2030年,構建起更加成熟完善的全面創新制度體系,省級科技創新發展資金投入穩步增長,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強度提升至3.2%,創新實力顯著增強,創新主體蓬勃發展,創新人才加速集聚,創新活力全面激發,創新成果持續涌現,全社會尊重創新、鼓勵創新、支持創新的文化蔚然成風,“企業安心、人才舒心、科研順心、投資放心、服務暖心”的創新氛圍全面塑成,“創新無憂”成為科技強省建設的鮮明標識。 二、重點任務 (一)營造便捷高效的科技創新政務生態。 1.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質效。深入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優化“愛山東”政務服務平臺,深化科技數據共享和電子證照應用,推進“無證明之省”“無押金城市”“無人工審批”等改革協調聯動,全面塑強“民事無憂·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務品牌。實行“告知承諾+容缺受理”,推動科技創新領域審批事項“網上一次辦”。(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科技惠企政策落實。制定完善各類有利于科技企業快速成長的惠企政策,建立政策集成發布機制。依托“魯惠通”、省科技云平臺等載體,打造“科技政策智配器”,運用大模型技術實現政策精準匹配、全程網辦、直達快享、免申即享。(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大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創造寬松科研環境。持續深化科教界“帽子”治理,簡化科研項目申請、評審、立項、驗收流程,推行“材料一次報送制”,為科研人員松綁減負,讓科研人員心無旁騖、潛心鉆研。爭取納入國家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優化內部分配辦法,激勵科研人員創新創造。(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樹立“有求必應、無事不擾”服務理念,探索開展“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出臺科技創新容錯免責清單,對已勤勉盡責,因受技術路線選擇失誤、市場風險影響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未實現項目預定目標的,不予追究科研失敗責任,不納入科研信用不良記錄。(省科技廳負責) (二)營造近悅遠來的科技創新人才生態。 5.強化科教協同育人機制。建立科技發展、戰略需求牽引的學科專業調整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優化調整高校20%左右學科專業,加強數字領域學科專業建設,推動理工農醫類學科專業占比超過60%。建強國家和省級卓越工程師學院,布局建設10個以上省級未來技術學院、100個省級現代產業學院和一批專業特色學院。(省教育廳負責)推行高層次人才“校聘企用”模式,深化“科技副總”機制,實現校企人才共享共用。(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大力推動科創人才集聚。實施頂尖人才集聚行動,優化頂尖人才“一事一議”直通車機制。實施領軍人才集聚行動,優化實施泰山人才工程,加大對企業引才支持力度,省級重點人才工程中企業人才占比40%左右。(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青年人才集聚行動,常態化舉辦“山東—名校人才直通車”“百校千企”“海聚山東”等活動,提高省級重點人才工程青年人才資助比例,省自然科學基金對青年人才支持比例保持60%以上。(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深化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深化全國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堅持“誰用誰評價、干什么評什么”,探索“小同行”評價、代表作評價、產業貢獻評價、社會認可度評價,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省科技廳負責)對作出重要貢獻的青年科技人才,探索實施特殊的晉升機制。(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企業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8.全面提升人才服務水平。加強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提升“山東惠才卡”“高層次人才服務碼”服務保障功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鼓勵有條件的市通過“青年優居計劃”等為來魯求職應屆畢業生提供7—15天免費住宿。(團省委負責)開展外國人綜合服務保障試點,推動工作許可與居留許可聯動辦理,推進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與社會保障卡融合集成。(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營造動能強勁的科技創新產業生態。 9.加快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和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工程,開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技改提級行動,推動傳統產業向價值鏈高端邁進。開展智能制造梯度培育行動,打造更多卓越級、領航級智能工廠。加快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新增國家級綠色制造單位500家以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0.開辟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新賽道。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擴容倍增行動,培優50個省級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打造一批世界一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前瞻布局未來產業,加快前沿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高標準建設濟南、青島、煙臺未來產業先導區,支持中新濟南未來產業城落地一批未來產業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創建一批未來產業加速園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1.推進實體經濟與數字經濟深度融合。持續推進“人工智能+”行動,大力發展新一代智能終端及智能制造裝備。(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數字產業化“十大工程”和新一輪“工賦百景”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揭榜掛帥項目,積極爭取國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國家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推動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和數字經濟特色集聚區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大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營造活力充沛的科技創新企業生態。 12.構建高質量科技企業矩陣。提升孵化載體服務能力,打造一批高能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深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開展“高新企業規模化、規上企業高新化”行動,力爭規上高新技術企業突破2萬家。(省科技廳負責)新培育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瞪羚”和“獨角獸”企業1000家以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3.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施企業研發投入分檔分類后補助政策,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對研發費用占營收比重高于5%的企業,鼓勵各市在土地、能耗、資金等要素保障上給予重點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省屬國有企業建立研發投入剛性約束機制,對承擔國家、省重點研發計劃的,最高分別按研發經費2倍、1.5倍視同利潤加回。(省國資委負責) 14.強化企業主導的產學研融通創新。支持科技領軍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等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及科技成果示范應用,打造產業鏈和創新鏈“雙鏈主”。企業牽頭實施省重大科技項目比例、依托企業建設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比例保持80%以上。推廣“云端研發”模式,提升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共享共用效能,切實降低企業研發成本。(省科技廳負責) 15.拓展新技術新產品應用場景。實施新技術新產品新場景大規模應用示范工程,發布新質生產力應用場景清單,在無人駕駛、低空經濟等領域打造30個特色化示范場景,推動200個新技術新產品首試首用。實施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保險補貼政策,加大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營造多元融合的科技創新金融生態。 16.完善風險投資體系和機制。提高省新舊動能轉換引導基金出資創投基金比例,放寬創投基金存續期要求,延長績效評價周期。對新設立的創業投資機構,按照投資額度總額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做優做強天使基金,省級引導基金出資比例最高40%,投資的省內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創新型項目,引導基金可在實繳出資收回后,讓渡全部收益。(省財政廳負責) 17.強化科技財政金融政策協同。加大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支持力度,為科技型企業提供普惠性、持續性資金支持。(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作用,探索“貸款+外部直投”模式,滿足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牽頭,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用好上市融資、并購重組“綠色通道”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發行科創債獲得融資。(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山東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提升科技金融平臺服務能力。強化“科融信”綜合服務平臺效能,深化政金企互信互認的科技增信評價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利用“創新積分制”和“科融信”評價結果推出新產品。(省科技廳負責)高質量建設濟南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省委金融辦負責)加快省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強化科技型企業公共信用信息歸集、整合、共享。(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營造合作共贏的科技創新開放生態。 19.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深度參與“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高標準建設中日韓創新合作中心,打造中國—上海合作組織科技創新合作平臺,支持企業開展離岸創新。(省科技廳負責)用好山東人才創新發展大會暨“海洽會”、港澳山東周、新加坡山東周等重大活動,鼓勵跨國公司在山東投資設立研發中心,做優做強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出國(境)培訓項目,持續深化科技領域國際交流合作。(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全面深化區域協同創新。深度對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加強與黃河流域省份戰略協同,積極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省科技廳負責)深化與知名高校、大院大所合作,推動更多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平臺落戶山東。深化濟南、青島都市圈“雙圈”協同聯動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營造支撐有力的科技創新研發生態。 21.提升重大科技創新平臺載體效能。發揮嶗山實驗室引領作用,支持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高質量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仲華”熱物理試驗裝置等大科學裝置建設,加快科技成果產出轉化。(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各類創新平臺績效評價、動態調整和科研項目組織機制,對績效突出的重大創新平臺給予穩定支持,打造一批標桿創新平臺。(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提升基礎研究策源力。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鼓勵有關市、企業和科研院所通過設立聯合基金等方式,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完善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優化青年基金項目“直接給予”政策。探索實施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省科技廳負責) 23.建立符合科研規律的績效評價體系。對自由探索型、任務導向型等不同類型科研項目,建立差異化、突出關鍵核心指標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健全項目績效自評與重點評價、長周期綜合評價與年度抽查評價相結合的績效評價機制,對基礎研究項目推行長周期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將結果作為項目和資金支持的重要依據。(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質效。建立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制度,允許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成果轉化。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構建山東科技大市場體系,打造在全國有重要影響力的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省級中試基地100家、概念驗證中心30家。(省科技廳負責)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高標準建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八)營造勇于探索的科技創新文化生態。 25.弘揚崇尚科學的創新文化。倡導科學家精神、工匠精神、企業家精神,厚植“創新不問出身、探索不設邊界”的文化土壤,加強科學知識宣傳普及,塑造“崇尚科學、追求真理”的良好風氣和濃厚氛圍。(省委宣傳部、省科協、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倡導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樹立“為創新者擔當,為破局者護航”理念,健全科技創新容錯免責機制,為科研人員敢啃“硬骨頭”、勇闖“無人區”消除后顧之憂,營造鼓勵探索、寬容失敗的良好環境。(省科技廳負責) 三、組織實施 堅持黨對科技創新的全面領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科技創新工作的決策部署,發揮省委科技委牽頭作用,強化科技、教育、財政、人才、產業、金融等政策協同,充分發揮政策疊加效應。省委科技辦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議,加強對重點任務的調度推進。各級要強化財政支持保障,優化資金配置,形成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要加強干部隊伍專業化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服務科技創新水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跟蹤問效,及時總結推廣典型做法,推動意見落地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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