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等6部門關于印發開展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各設區市科技局、黨委人才辦、教育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科協,省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各有關單位:現將《關于開展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開展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充分激發青年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根據科技部等5部門《關于開展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堅持科技自立自強、人才引領創新、創新驅動發展,深刻把握創新制勝工作導向,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和人才強省首位戰略,以數字化改革為引領,持續深化拓展科研領域“放管服”改革,堅持激勵與約束并重、減負與服務并行、授權與免責并舉,支持青年科研人員挑大梁、當主角、顯身手,加快造就規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隊伍,為我省加快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的戰略支點提供強勁支撐。
(二)主要目標。年底前,省級層面完成省自然科學基金“負面清單+包干制”、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擴面、科技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的制修訂工作,各地方、各單位要完成各自層面措施辦法制修訂工作,推進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落地落細;2023年6月底前,各項措施辦法深入實施,減負行動全面落實;2023年12月底前,各項措施辦法取得顯著效果,形成一批理論成果、制度成果、實踐成果,爭取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
二、行動內容
(一)構建青年人才擔綱領銜的支持機制
1.支持青年人才牽頭承擔重大科研任務。深化“揭榜掛帥”“賽馬”等制度,支持青年人才參與“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2023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項目中,40歲以下青年人才承擔項目比例提高到29%。建立青年科技人才“白名單”制度,探索對高質量完成目標、績效突出的科研團隊采取滾動支持機制,經費使用可實行包干制。(省科技廳)
2.加大省重點人才工程對青年人才的支持。加大對青年人才的引進培養支持力度,明確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支持青年人才比例不低于50%。建立階梯式支持機制,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或取得標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可申請追加支持。(省委人才辦、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
3.支持重大創新平臺集聚青年人才。鼓勵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等戰略平臺為青年人才創造挑大梁、當主角的機會,2023年底前,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集聚青年人才超3000名,自主立項課題50%以上由40歲以下青年人才擔綱。啟動“百院千企引萬才”行動,加大國內外優秀青年人才的發現引育力度。(省科技廳、省科協)
(二)完善有利于青年科研人員脫穎而出的培養機制
4.建立青年科研人員穩定支持機制。實施萬名博士集聚行動,加大對企業在站博士后科研項目支持力度,引導有條件的科研單位對新入崗的博士畢業生、博士后提供不少于5年非競爭性經費,公辦高校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的50%以上用于支持青年教師和青年科研人員。穩步提高省自然科學基金探索項目中青年專項的資助比重。2023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青年人才500名以上,力爭超過50%的基金項目由40歲以下青年人才擔綱。(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
5.擴大科研單位用人自主權。支持有條件的科研單位設立青年科學家、特別研究等崗位,在科研條件、收入待遇、繼續教育等方面給予必要保障。建立科研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控制、結構比例動態調整機制,在不增加財政負擔和保證專業技術崗位占主體的情況下,科研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等因素可自主確定本單位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技能三類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2022年底前,遴選部分科研事業單位開展試點。(省人力社保廳、省科技廳)
6.保障青年人才科研時間。推行“無會日”,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員參加應景性、應酬性活動、列席接待性會議,確保青年專職科研人員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時間不少于4/5。鼓勵各類創新主體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科研助理工資、社保可由結余經費及項目勞務費支付,2022年底吸納高校畢業生7000名以上。鼓勵有條件的科研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建設母嬰室、提供兒童托管服務,組織青年科研人員開展“每天運動1小時”活動。(省科技廳、省教育廳)
7.加強青年科研人員培育平臺建設。實施院士結對培養青年英才計劃、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千博助千企”專項行動。支持青年科研人員加入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科技社團,并在理事會中吸收一定比例的青年科技人才。高水平舉辦世界青年科學家峰會,加強國際化科研環境建設,拓寬國際科技合作渠道。加強青年科研人員作風學風建設,弘揚科學家精神,培育創新文化,營造創新氛圍。(省科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
(三)建立符合青年科研人員發展規律的評價機制
8.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評價機制。深化科技評價改革,科學設置評價周期,對青年科研人員重點推行聘期評價、長周期評價,減少考核頻次,簡化、淡化平時考核。對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員適當放寬期限要求、延長評聘考核期限,在研項目可延期結題。合理評價青年科研人員實際工作貢獻,根據崗位特點分類設置評價指標,避免簡單強調署名單位排序、成果署名作者排序、成果轉化數量和金額。(省科技廳、省人力社保廳)
9.深化推進青年科研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對事業性質的科研單位,在優化崗位管理的基礎上,逐步下放職稱評審權,建立健全能讓青年科研人員脫穎而出的評價機制。對企業科研人員,逐步將評審權下放到行業協會或龍頭企業,健全適應企業和行業特點的評價體系。按照“成熟一個,授權一個”原則,2022年底前,遴選若干有條件的省重點企業研究院、新型研發機構、科技領軍企業等開展科研系列職稱自主評聘試點。(省人力社保廳、省科技廳)
10.減少科研項目監督檢查頻次。實施“里程碑”式關鍵節點管理,減少項目實施周期內的各類評估、檢查、抽查等活動,對于重點攻關項目定期開展檢查,一般性課題實施周期內原則上按不超過5%的比例抽查,實施周期三年(含)以下的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課題一般不開展過程檢查。(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四)健全充分釋放青年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的激勵機制
11.發揮科研經費激勵作用。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改革,提高科研經費使用規范和效能,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將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提高到60%,允許省屬科研院所在基本科研業務費中提取不超過20%作為單位科研獎勵經費。深化省自然科學基金“負面清單+包干制”改革,實行項目實施、資金使用、項目管理一體化“包干”。(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12.健全體現知識價值的薪酬分配機制。擴大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范圍,強化科技成果產權或長期使用權對科研人員的長期激勵。落實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分配自主權,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在薪酬待遇、住房、子女入學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青年科研人員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推廣股(期)權激勵、項目分紅等企業科技人員激勵機制。(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五)以數字化改革推動科研放權賦能
13.推動科研管理全流程數字化。建設“科技大腦”能力中心,全程智能推送申報、評審、驗收及成果轉化等科技信息,整合簡化項目申報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環節材料,避免基本信息、任務目標等報表重復填報,實現科研項目全周期“最多填一次”。減輕青年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推廣使用電子印章,推進科研經費無紙化報銷試點。(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14.以重大應用場景賦能青年人才。構建“科技大腦+未來實驗室”創新范式,迭代升級“科技攻關在線”“科技成果轉化在線”“科技企業成長在線”“浙里大儀共享在線”等重大應用,加強與“浙里人才之家”基礎數據貫通,促進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科技報告等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智能精準配置,更好服務青年科研人員。(省科技廳、省委人才辦)
15.健全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盡職免責機制。迭代科技成果轉化在線“安心屋”應用場景,支持省內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和國有企業等將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免除科研人員“不愿轉、不敢轉”的后顧之憂。突出原創,鼓勵自由探索,對探索性強、研發風險高的前沿領域科研項目,建立盡職免予追責機制。(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省委人才辦、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科協等加強統籌協調,做好行動部署和各方面組織動員,根據職責分工落實牽頭任務,形成各部門協同支持、省市縣集成聯動的工作體系。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科研單位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對照行動方案要求制定本單位落實方案,壓實領導責任,健全制度機制,細化任務分解、推進步驟和完成時限,確保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把專項行動要求落到實處。
(三)強化跟蹤問效。加強落實情況跟蹤指導,建立溝通反饋渠道,主動聽取青年科研人員意見訴求,及時研究解決相關問題。注意總結經驗,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各項政策扎實落地。行動過程中有關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