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1 日,2023年兩院院士增選工作正式啟動。
著名生物學家、首都醫科大學校長饒毅在其個人公眾號“饒議科學”發表題為“院士選舉改革的第一步:收到賄賂上交”文章,稱“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最大的問題在于:本世紀以來,每一輪都有候選人直接金錢給有投票權的院士。” 直言院士賄選問題。
全文如下:
新的院士選舉開始,并有新規則。
不過,院士選舉的第一步也許是:收到賄賂上交,而不是僅僅不收、或退回賄賂者。理由:他敢侮辱院士,院士為什么不敢上交賄賂物品/金錢。特別是,收到黃金不感到觸目驚心?不感到奇恥大辱?
科學院可以在年底報告收到多少上交的,不會與以前多少年一樣為0吧?
如果做到這一點,是進步,如果做不到....
被賄賂 等于 被尊重、還是被侮辱?
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最大的問題在于:本世紀以來,每一輪都有候選人直接金錢給有投票權的院士。
這個問題工程院高于科學院,而科學院的不同學部也有差別。
科學院的生物醫學部、工程院的衛生與健康學部,不是兩院行賄最多的、也不是最少的學部。
而且現有院士都知道誰是行賄之后當選的院士。因為有道德的院士在收到賄賂后都退回的賄賂,所以他們都明明白白知道賄賂確實來自該候選人,而不是其他人栽贓嫁禍。凡是沒有道德而接受了賄賂的院士,也心領神會。
因此,很多學部(基本可以說是多數學部,但并非百分之百,例如科學院的數理學部可能例外)的現有院士有一些不僅是送過錢,而且其他院士明確知道他/她送過。
在這樣的情況下,多數學部的院士頭銜就不是榮譽的象征,而是與學術相關的權力的象征。當選院士后容易擔任行政職位、經常參與經費的決策。本質上,中國大部分院士更接近有些國家的議員性質。
如果要真正成為學術榮譽,還有很長的道路。最基本的兩點:
● 首先,全體院士在未來評選過程中需要完全拒絕接受金錢賄賂。凡是得到賄賂,不能是退回行賄者,而是交給公安和腐敗管理機構。
● 其次,在杜絕未來行賄之后,已有院士中曾經評選過程行賄者,應該自己不再參加評選過程,逐漸體面退出。
如果做不到這兩點,那么院士繼續接受或容忍被行賄,通過行賄而當選的院士繼續道貌岸然討論其他候選人的學術,都是對科學極大的諷刺,對不起國家和人民的期望。
如果二十年內,一半以上學部內的全部院士可以說“我們今年沒有一人收到行賄”,那就是道德建設的進步。
如果四十年內,一半以上學部內的全體院士可以說“我們學部沒有一位現任院士曾經為了當選行賄過”,也是可喜可賀。有道德而有學術成就的后輩應該自豪自己加入這樣的團體,而不需要感到為了權力和虛榮,內心背負道德不安。
而被行賄、但沒有接受行賄的院士,如果繼續不認為行賄是對自己的侮辱,甚至認為行賄者給錢越多說明越尊重自己,那么我們的社會就需要重新進行最基本的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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