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心腦血管、呼吸和代謝性疾病防治研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2024年度申報項目形式審查情況通告
一、基本情況
四大慢病重大專項2024年度申報指南于2024年9月23日發布,至申報期截止,共接收定向項目和公開競爭項目正式申報材料746項。經形式審查,共675項通過,71項不通過,不通過比例為9.52%。
二、形式審查不通過原因
(一)項目推薦單位
1.青年人才培育項目推薦單位推薦的項目數量超過指南要求。
2.青年人才培育項目項目推薦單位不符合指南要求(公共衛生類項目通過地方科技廳或科委組織推薦)。
(二)項目申報單位
1.定向擇優項目申報單位不具備指南要求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醫學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單位資格;青年人才培育項目申報單位不具備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相關國家醫學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單位資質。
2.臨床研究類項目申報單位為非醫療機構(通過高校申報)。
3.青年人才培育項目同一項目申報單位申報項目數量超過指南要求。
(三)項目申報人員
1.項目(課題)負責人超項申報。
2.項目(課題)負責人每年用于項目工作時長小于6個月。
3.項目申報人員存在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
4.項目負責人研究方向與申報指南要求不一致。
5.青年人才培育項目未提供申報資格承諾。
(四)項目申報材料
1.項目文本查重與其他申報項目相似比過高。
2.全部附件材料未見單位公章,無項目申報人簽字。
3.青年人才培育項目中臨床研究類項目申報內容不符合指南要求(項目主要研究內容非臨床研究方向)。
三、項目申報其他常見問題
1.項目骨干申報和在研項目合計超過2項。
2.未提供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與所有參加單位簽訂的聯合申報協議,或協議的單位蓋章、法人簽章、申報人簽字、日期填寫等不完整、不清晰等。
3.項目單位、項目(課題)負責人未提交誠信承諾書,或承諾書的單位蓋章、法人簽章、申報人簽字、日期填寫等不完整、不清晰等。
4.外籍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的,未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聘用證明材料,或聘用證明材料中聘用時間與項目執行期無重疊。
5.配套資金承諾書不完善。
6.課題預算委托函不完善。
7.申報企業未提供營業執照。
8.其他如附件材料重復上傳、法人簽字與法定代表人姓名不一致等情況。
以上為部分申報單位未嚴格按照申報指南要求提交申報材料所出現的常見問題。對于未完全達到指南要求的申報項目,2024年度按暫定通過形式審查處理,并給予補充申報材料的機會。后續我中心在加強相關培訓的前提下,將嚴格對照年度申報指南要求開展申報書形式審查工作,原則上不再允許補充提交申報材料。
“生育健康及婦女兒童健康保障”“病原學與防疫技術體系研究”“主動健康和人口 老齡化科技應對”重點專項2024年度申報項目形式審查情況通報
一、基本情況
生育專項
2024年度申報指南于2024年8月28日發布,采用一輪申報形式。至申報書受理截止,共受理正式申報項目54項。經形式審查, 44項通過,10項不通過,不通過比例為18.52%。
病原學專項
2024年度申報指南于2024年7月12日發布,至預申報書受理截止,共受理預申報項目159項。經形式審查,154項通過,5項不通過,不通過比例為3.14%。至正式申報書填報截止,86項進入正式申報階段的項目中, 82項成功受理,4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經形式審查,82項全部通過,不通過比例為0%。
主動健康專項
2024年度申報指南于2024年8月14日發布,至預申報書受理截止,共受理預申報項目190項。經形式審查,186項通過,4項不通過,不通過比例為2.11%。至正式申報書填報截止,46項進入正式申報書填報階段的項目中,44項成功受理,2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經形式審查,44項全部通過,不通過比例為0%。
二、形式審查不通過原因
(一)生育專項
項目(課題)負責人年平均參與國家科技計劃總時長超過12個月。
(二)病原學專項
1.未按照指南要求的推薦單位進行推薦。
2.未在規定時間內補充缺少的配套資金承諾書、誠信承諾書、倫理初步審核意見等材料。
(三)主動健康專項
未在規定時間內補充缺少的配套資金承諾書、誠信承諾書、倫理初步審核意見等材料。
三、其他形式審查問題
(一)三個專項部分申報項目出現的問題
1.項目骨干申報和在研項目合計超過2項。
2.聯合申報協議不符合要求,包括:項目牽頭單位未與所有參加單位簽訂聯合申報協議,聯合申報協議的單位蓋章、法人簽章、申報人簽章、日期填寫等不完整、不清晰,相關單位名稱書寫錯誤等。
3.項目倫理初步審核意見不符合指南要求,包括:未提供倫理初步審核意見,不涉倫理項目未提供相關說明,倫理初步審核意見無公章等。
4.未提交遵守生物安全管理、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和科學數據匯交管理的相關承諾書。
5.未按指南要求提交配套資金承諾書或配套資金承諾書不完整。
6.缺少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的誠信承諾書,或承諾書的簽字、簽章、日期填寫等不完整、不清晰。
7.申報企業未提交營業執照。
8.課題預算委托函不完整。
9.外籍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的,未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聘用證明材料,或聘用證明中聘用時間未覆蓋項目執行期。
(二)生育專項部分申報項目出現的問題
1.項目骨干、其他研究人員年平均參與國家科技計劃總時長超過12個月。
2.項目骨干、其他研究人員年齡不符合指南要求。
以上為部分申報項目在提交申報材料時存在的附件材料不完善的問題,已督促申報項目限期補交,經再次審核符合形式審查要求后,按形式審查通過處理。后續我中心將在明確申報要求,加強相關培訓服務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年度申報指南要求,開展申報書形式審查工作,原則上不再允許補充提交申報材料。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藥衛生科技發展研究中心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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