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兩天,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了最新的2018年國自然申請指南。本著知識共享、助人為樂的精神,小編給各位科研er帶來了情意滿滿的指南解讀。
在對比16、17、18三年的指南后,會發現:2018年的指南并沒有太大的變化,始終保持了整體上的穩定性。所以,對于指南中的共性部分,就蜻蜓點水帶一下,而對于18年指南中的獨特之處,則給大家重點講解。
一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這一部分,這三年來變化甚微,我們簡單地提一些重要內容。
1. 申請人應該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從事其他基礎研究的經歷。說白了,就是希望申請人要有文章有課題。然而,很多科研小白既沒有文章也沒有課題,想“空手套白狼”難度很高,至少也要在標書中體現出扎實的前期工作基礎。
2. 申請人應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職務或者是有博士學位。不難看出,申請門檻已經被拉的很高了。但是呢,不符合條件的也不要方,這地方還是留了個缺口的:如果既不滿足高級職稱,又不是博士學位的話,則需要有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職稱的科研人員的推薦。
3. 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這一點主要是針對全職研究生。如果是在職研究生,是可以申請項目的,但需要滿足三個條件:1)導師必須同意;2)必須說明申請的項目和學位論文之間的關系;3)必須要通過受聘單位作為申請人。
這第三個條件什么意思呢?舉個例子:如果你在A單位有一個職位,在B單位攻讀學位,那么你只能以A單位,也就是你的受評單位作為申請人,而不可以掛靠到B單位。
雖然全職研究生沒有資格申請,但作為博士后人員,指南是明確允許博士后申請青年基金面上項目以及地區基金的,但在申請時必須提供依托單位的書面承諾,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留在依托單位繼續從事科學研究。
4. 合作研究單位不能超過兩家。那什么是合作研究單位?申請人所在的單位叫依托單位,在主要參與者當中有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不論老師還是研究生),那么他們所在的單位就是合作研究單位。
5. 在申請人條件這一欄,出現了一個18年指南獨有的特點,就是無紙化申請試點。不過無紙化申請試點現在僅局限于重點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但可推斷,離無紙化申請的全面鋪開不會遠了。
二科研誠信
【科研誠信】這一部分,特別特別特別重要。要知道,在17年及之前的指南當中,科研誠信問題只是作為申請須知的第五部分【特別提醒】,但在18年指南當中是專門開辟出一整個章節來進行說明。可見,基金委已經把科研誠信上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這背后的原因,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在這個章節中,有幾點是特別需要大家關注的。
1. 申請人及參與者應當如實規范填寫個人履歷,嚴禁偽造或篡改相關信息。
2. 申請人及參與者在填寫論文專利和獎勵等研究成果時,應當嚴格按照申請書撰寫提綱的要求,規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注意是所有作者署名),準確標注,不得篡改作者順序,不得虛假標注第一或者通訊作者。
關于第二點,想跟大家分享一次老談的親身經歷。老談在為老板批改基金時,遇到一位作者A,他有一篇優秀的文章,這篇文章列出了6個作者,而A排第六位,算得上通訊作者,老談內心還挺佩服。
但后來隨手一搜,發現那篇優秀的文章其實有二十幾個作者,但這個作者A并沒有全部列出來或標注“etc”。不管是粗心還是有意為之,在這里,老談想奉勸大家:第一,一定不要犯這種低級錯誤;第二,如果有這樣的小心思,趕緊放棄。
3. 申請人及參與者應嚴格遵循科學界公認的學術道德和行為規范,不得使用存在偽造、篡改、抄襲剽竊、委托“第三方”代寫或代投以及同行評議造假等科研不端行為的研究成果作為基礎申請科學基金項目。這句話只出現在18年指南當中,背景大家都懂的,所以還請予以注意。
三預算編報
1. 項目申請人只編報直接費用預算,間接費用按依托單位單獨核定。這項政策已執行多年,不多說。
2. 直接費用分為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加工費、燃料動力費等等。需要注意的是,18年指南指出:差旅費不超過直接費用的10%。而其他的直接費用在各個科目之間的比例是沒有限定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編制。
希望大家在制定預算時,一定要咨詢科研處,按照科研處的要求來執行。
四合作研究
對于有些項目而言,除了依托單位,還會有合作研究單位。
1. 合作研究雙方應該在計劃書提交之前簽訂合作研究協議(或合同),合作研究協議(或合同)無需提交,留在依托單位存檔備查。
2. 合作研究的雙方還應該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分別編制預算(簡稱分預算),分預算也是不需要提交的,留在依托單位存檔備查。
雖然這種合作研究協議和分預算不需要提交,但是它們需要留在依托單位存檔備查。這兩份材料還是希望大家能夠重視。
五限項申請
1. 連續兩年申請面上項目未獲資助后,暫停面上項目申請一年。但這項限項規定只應用于面上項目,而青年基金并沒有這樣的規定。
2. 具備高級職稱的研究人員(正高和副高),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合計為三項。需要注意的是:不論是作為項目的負責人,還是作為項目的參與者,合計只有三項。
還要強調一點,就是申請的時候也是會被限項的。舉個例子,你身為高級職稱人員,已作為主要負責人拿到兩項國自然基金了,然后你又作為主要負責人再次申請,那在申請過程中這一項也是被記入限項的。
大家都知道,國自然基金一般是每年3月份遞交,8月份出結果,那么3月到8月期間,你并不知道申請的項目能否獲得批準。所以換而言之,在3月到8月,如果國自然基金又出了其他項目可以申請,你就沒有資格再去申報了。等到8月份評審結果出來,如果中標,你的項目總數就是三項,那你肯定被限項了;如果沒中,你的項目總數是兩項,那8月份之后你又重新具備了申請其他國自然基金項目的資格。
3. 不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是一項。 與上一點相類似的,不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在申請過程中也被限項。但有一點不同,就是沒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作為主要參與者,那項目是不受限制的。如果不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在申請拿到項目之后,在資助期間晉升為高級職稱了,那他作為項目負責人的項目是計入限項的,但作為參與者的項目是不計入限項的。
4. 在老談接觸到的案例中,很多中級或博后的小伙伴在申請青年基金項目時,總喜歡拉入幾個高級職稱的科研人員來為自己的團隊加分。這樣做有兩個問題:一是對于這些高級職稱的研究人員而言,就相當于占用了一項他的研究資源;二是這種做法真的能給自己團隊加分嗎?不一定。
首先在進行基金評審時,考量的關鍵是前期工作、以前發表的論文、標書中要研究的問題、設計的研究路線等等,至于高級職稱的研究人員能否給團隊起到加分作用,因評審而異。
另外,對于少部分評審來講,這種做法甚至會引起他們的反感,因為你作為一個博后或者中級人員把高級職稱的人拉進來,你是不可能去指揮他們干活的,他們加入的意義僅僅是為了裝點團隊的門面。所以大家不要把太多時間精力放在這些瑣碎的小方面。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解讀的18年指南當中的申請人條件、科研誠信、預算編報、合作研究以及限項規定。關于面上項目的其他概況,且聽下回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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