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山西師范大學的一名教師,現(xiàn)曝光本校同事歷史與旅游文化學院謝耀亭嚴重抄襲我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書。
本人2016年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出土文獻視野下的楚國儒學研究”,獲得立項。2016年11月22日,同事謝耀亭向我索要項目書,出于同事間的信任和學術交流的考慮,將項目書通過郵件發(fā)給對方。讓人始料未及的是,2017年謝耀亭立項題目為“出土文獻視野下戰(zhàn)國儒學的傳播與流變研究”,與我的標題重合度很高,“傳播與流變”也是我項目書的關鍵詞。后經(jīng)比對,發(fā)現(xiàn)謝耀亭從標題、研究現(xiàn)狀、學術價值到研究內容、框架結構、研究重點難點,思路與方法等方面,都嚴重抄襲了我的項目書,甚至標點符號都沒有改動,參考文獻的順序也一模一樣。根據(jù)統(tǒng)計,謝耀亭的申報書成段完全復制我項目書的文字有1751個字,部分復制的內容(摘選性)則有495個字。抄襲比例達30%以上,隱性抄襲部分更是無法統(tǒng)計,已構成嚴重的學術抄襲行為。之后我實名舉報謝耀亭的抄襲行為,2018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給予謝耀亭“終止項目、五年之內不得申報”的處分。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對于高校教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很多老師要經(jīng)過數(shù)年的沉淀、思考才能立項,而謝耀亭通過抄襲就輕而易舉拿到一個國家級項目。抄襲事件之后,2019年謝耀亭作為教師代表為新入職的青年教師作“初為人師”的報告,大談師風師德。2020年謝耀亭又參與職稱晉升。對此情況,2020年12月我向學校提出異議,之后才得知2018年校學術委員會對謝耀亭項目書抄襲行為的鑒定結果是“不屬于蓄意抄襲,只是巨大失誤”,學校并沒有給予謝耀亭通報批評、警告、記過等實質性處分。
我認為,根據(jù)教育部2016年頒布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第27條“剽竊、抄襲、侵占他人學術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以及教育部2018年《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2019年《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等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謝耀亭學術不端行為情節(jié)嚴重,違反高校教師師德師風,學校應該對謝耀亭有一個明確、公開的處分。
根據(jù)山西師范大學2019年晉升職稱的文件規(guī)定,資格審查中如出現(xiàn)違反教育部頒布的《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中“紅七條”情形的,三年不能晉升職稱。謝耀亭違反其中的第三條“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另外,晉教師〔2019〕8號文件規(guī)定,建立師德師風檔案,年度考核不合格者,5年內禁止參與評先評優(yōu)、職稱晉升等。而謝耀亭在違反以上文件規(guī)定的情況下,2020年卻順利通過了晉升職稱的資格審查,并成功晉升。
自2020年12月起,我就此事與學校各級職能部門多次溝通,最終無果。萬般無奈之下,只能訴諸媒體,讓社會和學界給出公正、合理的評判。
關于2017年立項項目《出土文獻視野下戰(zhàn)國儒學的傳播與流變研究》涉嫌嚴重抄襲的說明
2017年立項項目(項目號17BZX052)《出土文獻視野下戰(zhàn)國儒學的傳播與流變研究》(以下簡稱2017書)在項目論證過程中涉嫌嚴重抄襲2016年立項項目(項目號16CZX026)《出土文獻視野下的楚國儒學研究》(以下簡稱2016書),從題目到參考文獻無一例外。我們舉證如下。
一、2017書題目《出土文獻視野下戰(zhàn)國儒學的傳播與流變研究》與2016年立項項目《出土文獻視野下的楚國儒學研究》相似度很高。首先,戰(zhàn)國出土文獻中儒學著作主要就是楚國出土儒學著作。其次,2017年書題目中的關鍵詞“傳播與流變”是2016書中所述核心論題(見下截圖)之一。
二、內容方面通過比對,(1)我們發(fā)現(xiàn)2017書成段地完全復制2016書的文字有1751個字,部分復制(摘選性)495個字。截圖如下(黃色加粗字體是2016書,紅色字體是2017書)。(2)無法統(tǒng)計字數(shù)的隱性抄襲也可見。
2.1 研究現(xiàn)狀部分
2.1.1內容重復與復制
2017書與2016書重復83個字。
2017書與2016書重復56個字。
2017書復制2016書169個字,刪去2016書“20世紀70年代以來”。
2017書復制2016書 64個字。
2017書復制2016書 50個字。
2017書復制2016書342個字。
2017書復制351個字,刪去2016書中的“陳寧”二字,其余完全相同。
2017書復制2016書復制152個字,重復41個字。
2017書復制2016書復制31個字。
2.1.2 標題重復與復制
重復10個字,增加了“與戰(zhàn)國儒學”5個字。
重復17個字,將“楚”改為“戰(zhàn)”
復制14個字,完全相同。
復制15個字,完全相同。
2.2 課題的學術價值和應用價值
2.2.1 內容重復與復制
內容復制39個字。
2017書與2016書重復與復制130個字。
2017書與2016書重復與復制192個字。
2.2.2 標題重復與復制
2017書與2016書重復39個字,只是將“楚”改為“戰(zhàn)”,增加了核心詞“的傳播與流變”。
2017書與2016書重復18個字,完全相同。
2.3 研究內容
2.3.1無法計字數(shù)的隱形抄襲
2.3.2 框架隱形抄襲
2017書第二章只是將2016書的順序改變。
2.3.3 思路隱形抄襲
2017書第五章來自2016書學術價值部分。
2017書第六章思路抄襲2016書的第四章和第五章
2.4 研究重點難點
2017書研究重點與2016書重復106個字:
研究難點的間接抄襲,不計字數(shù)。
2.5 思路與方法
思路抄襲不計字數(shù)。
2017書對2016書的“方法”部分內容全部抄襲,重復175個字。
2.6 研究計劃,可行性及創(chuàng)新性等
研究計劃2017書全部復制2016書,復制98個字。
可行性2017書全部復制2016書,復制47個字。
創(chuàng)新之處2017書抄襲2016書的思路,不計字數(shù)。
2.7 預期成果與參考文獻
預期成果2017書抄襲2016書,復制37個字。
參考文獻前6條內容與順序、格式都一樣。
3. 因抄襲導致的語法錯誤
2017書由于抄襲2016書,導致語法錯誤。綠色字體為2016書原文“為我們的”楚國儒學研究“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被2017書因刪除不利改為“為我們的打下了很好的基礎”,以致出現(xiàn)了一個語法有誤的句子。
三、格式方面
格式和排版,標題加黑和正文中重要觀點的加黑相似度也極高,幾乎一樣。此不贅寫。
四、重要說明
2017立項書《出土文獻視野下戰(zhàn)國儒學的傳播與流變研究》的項目負責人,在提交申請書之前通過郵件聯(lián)系索要過并獲得2016立項書《出土文獻視野下的楚國儒學研究》項目負責人的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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