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科技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全方位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引進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人才工作會議部署,將青年工作作為戰略性工作,加強思想政治引領,有力統籌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切實解決青年科技人才擔綱機會少、成長通道窄、生活壓力大等問題,努力造就規模宏大、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創新主力軍,制定措施如下。
一、加強思想政治引領
1.堅持黨對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依托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建立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發力工作機制,定期研究重大問題。推動省屬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國有企業等各級各單位黨委(黨組)提升政治站位,健全青年科技人才考核評價等工作機制,制定青年科技人才培養規劃,切實將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16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傳承弘揚科學家精神。將青年科技人才作為各級高層次人才國情省情研修的重點對象,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兩彈一星”精神,激勵青年科技人才以郭永懷等老一輩科學家為榜樣勇擔使命。依托科技館、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等,建設一批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科協,16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開展省科學技術青年獎、省青年科技獎評選表彰,鼓勵社會力量設立青年科技人才獎項,提高“齊魯最美科技工作者”“齊魯最美教師”“齊魯最美青年”等典型宣傳中的青年科技人才比例,引導厚植家國情懷,弘揚優良學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科協、團省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搭建多元引才平臺
4.打造青年科技人才集聚高地。加快濟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臺建設,發揮海洋、現代農業、先進制造三大領域優勢,強化教育、科技、產業資源配置,探索更加靈活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推動青年科技人才數量倍增發展。全力爭創魯豫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打造黃河流域青年科技人才集聚的龍頭。(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濟南市、青島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以一流平臺集聚一流人才。加快推進人才平臺“提能造峰”計劃,實施省一流學科建設“811”項目,完善“1313”四級實驗室體系,加快建設高校實驗室體系,推動新型研發機構提質發展,面向全球招募一流青年科技人才。將青年科技人才結構比例、領銜承擔國家和省重大任務、取得重大原創成果等情況納入省級重大創新平臺績效評價范圍。持續實施省海外優青項目,鼓勵大院大所暢通“特崗特聘”綠色通道,注重引進全球知名高校院所博士后和預聘期滿人才。突出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實施人才引領型企業載體培育行動,集聚急需緊缺青年科技人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擴大青年科技人才活動品牌影響。加強全省人才活動統籌,積極穩妥推進各類海外引才活動。高標準打造以人才創新發展大會暨海內外高端人才交流項目洽談會為品牌的綜合性招才引智活動,以青年科學家論壇為品牌的學術交流論壇活動,以“創業齊魯·共贏未來”高層次人才創業大賽為品牌的青年創業賽事活動,以山東—名校人才直通車為品牌的校園招聘活動,以“優選山東·實習實踐季”為品牌的感悟體驗活動,深化交流合作,匯聚青年人才。(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協、團省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精準發現機制
7.在重大任務中發現青年科技人才。在省級重大科技項目等實施過程中,精準識別和發現更多科研實力強、發展潛力大的青年科技人才。探索實行滾動支持機制,對高效、高質量完成任務目標的青年科技人才團隊,采取直接委托等方式進行接續支持。(省科技廳負責)
8.拓寬青年科技人才識別舉薦渠道。堅持“所急所缺所需”原則,大力推行“揭榜掛帥”制,靶向遴選發現一批能擔綱科研重任的青年科技領軍人才。實行人才舉薦制,鼓勵戰略科學家、海內外院士等頂尖人才,為我省“不拘一格”舉薦急需緊缺的青年科技人才。充分用好社會力量引才獎勵措施,激勵市場化力量尋訪和引進青年科技人才。(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9.建立青年科技人才“白名單”。對領銜國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務、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經省主管部門論證和推薦,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動態掌握、持續跟蹤,“一人一策”給予精準支持。(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全面培養力度
10.加強新興領域青年科技人才培養。著眼未來產業發展需求,優化調整學科專業結構,加強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腦科學、生物技術等產業領域學科專業建設布局,到2025年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專業比例達到80%以上。在省重大科技示范工程中設立“技術副總師”,重點培養45歲以下青年領軍人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大科教產協同育人力度。以“雙一流”和“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為主體,建設10個左右省級科教融合協同育人聯合體,爭創國家科教協同創新平臺。新增研究生招生計劃向承擔國家和省重大戰略科技任務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傾斜。(省教育廳、省科技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2.發揮省自然科學基金對青年科技人才培養作用。將省自然科學基金對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比例逐步提高到60%,對全球TOP200的高校、科研院所青年博士來魯創新創業的直接給予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項目支持。(省科技廳負責)
13.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國際化水平。大力選派青年科技人才到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科研機構訪學研修、開展博士后研究。積極推薦青年科技人才到國際科技組織和國際學術期刊擔任職務,鼓勵和資助更多青年科技人才參加國際高層次學術論壇。(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堅持大力支持使用
14.強化青年科技人才長期穩定支持。堅持人才、項目、平臺、企業(學科)一體化配置,依托泰山學者工程,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滾動支持。實施穩定支持基礎研究領域青年團隊試點,給予40歲以下青年人才為主的科研團隊大力度、長周期支持。在省級重點研發計劃中增設40歲以下青年項目類別。實施青年科學家長期項目,每年遴選10名左右40歲以下自然科學領域青年科學家進行長期滾動資助。推動省級以上重大創新平臺面向青年人才自主設定科研項目,由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領銜承擔的比例不低于50%。鼓勵省屬高水平大學、高水平科研院所設立職業早期青年人才培養專項,對新入科研崗位的博士、博士后給予不少于5年非競爭性科研經費支持。(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5.鼓勵青年科技人才兼職創新創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才到企業、社會組織兼職,從事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咨詢服務等工作或在職創辦企業。按約定取得的兼職報酬,原則上歸個人所有,不受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6.推動青年科技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通過“科技副職”“科技特派員”等形式,每年遴選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到基層掛職服務,開展科技咨詢、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等工作,有關服務成效作為職稱評審、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7.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參與決策咨詢。積極邀請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加入各類專家智庫或擔任省級科技項目、科技獎勵等評審專家組成員,支持其參與科技創新政策制定、重大項目指南編制等決策。(省科技廳、省科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成長激勵措施
18.健全青年科技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堅持人才是干出來的,不是評出來的”,深入推進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評價三項國家改革試點。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激勵青年科技人才多出原創性、標志性重大創新成果。擴大省屬高校高層次人才“預聘—長聘”制實施范圍,建立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省教育廳、省科技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9.優化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激勵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才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推廣股(期)權激勵、項目分紅等分配機制。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完善內部管理制度,適當提高職業早期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在職稱評聘、績效工資和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等方面向作出突出貢獻的青年科技人才傾斜。(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0.持續減輕青年科技人才負擔。實行聘期考核、項目周期考核等中長周期考核評價機制,減少考核頻次,解決檢查多、會議多、報銷難等問題。落實“無會日”制度,減少青年科技人才個人科研業務之外的事務性、應景性、應酬性活動,確保其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時間不少于4/5。(省科技廳負責)
七、營造一流人才生態
21.提升青年科技人才服務體驗感獲得感。建立完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一站式”人才服務平臺,加強省市人才卡協同服務,妥善解決青年科技人才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等“關鍵小事”。構建“1+16”高層次人才服務聯盟體系,解決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個性化需求。推動各級各部門(單位)采取多種方式,加大青年科技人才住房保障力度。簡化人才服務流程,對人才落戶、補貼申領等實行指端申辦、秒報秒批,探索建設無證明城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16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2.營造關心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的濃厚氛圍。全省域推進青年發展友好型城市建設,積極創造更加開放包容的城市氛圍。發揮省高層次人才發展促進會青年人才專業委員會、省青年科學家協會等作用,加強青年科技人才的聯系交流。鼓勵用人單位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的關懷愛護,定期組織醫療體檢、心理咨詢等活動,有效保障各類休假時間,探索建立學術休假制度,努力營造更加寬松和諧的科研文化環境。(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科協、團省委,16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解讀: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人才工作會議部署,省科技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等省直有關部門,研究出臺了《全方位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的若干措施》,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青年人才是國家戰略人才力量的源頭活水。在中央人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造就規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隊伍,把培育國家戰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當主角” ,省委人才工作會議也對做好新時代山東人才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確要“集聚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下,省科技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等10個部門,針對青年科技人才成長特點,重點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聚焦解決好職業早期科研支持不夠、擔綱機會少、成長通道窄、生活壓力大等突出問題,對省級青年科技人才政策進行了優化提升和集成創新,形成了“一攬子”更具含金量的措施,支持更多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勇挑重擔。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包括7個方面,22項措施。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引領,聚焦堅持黨對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傳承弘揚科學家精神、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3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二是搭建多元引才平臺,聚焦打造青年科技人才集聚高地、以一流平臺集聚一流人才、擴大青年科技人才活動品牌影響3個方面提出了有關措施。
三是健全精準發現機制,聚焦在重大任務中發現青年科技人才、拓寬青年科技人才識別舉薦渠道、建立青年科技人才“白名單”3個方面提出了有關措施。
四是強化全面培養力度,聚焦加強新興領域青年人才培養、加大科教產協同育人力度、發揮省自然科學基金對青年人才培養作用、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國際化水平4個方面提出了有關措施。
五是堅持大力支持使用,聚焦強化青年科技人才長期穩定支持、鼓勵青年科技人才兼職創新創業、推動青年科技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參與決策咨詢4個方面提出了有關措施。
六是完善成長激勵措施,聚焦健全青年科技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優化青年科技人才薪酬激勵機制、持續減輕青年科技人才負擔3個方面提出了有關措施。
七是營造一流人才生態,聚焦提升青年科技人才服務體驗感獲得感、營造關心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的濃厚氛圍2個方面提出了有關措施。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轉載的文字、圖片與視頻資料版權歸原創作者所有,如果涉及侵權,請第一時間聯系本網刪除。

官方微信
《腐蝕與防護網電子期刊》征訂啟事
- 投稿聯系:編輯部
- 電話:010-62316606-806
- 郵箱:fsfhzy666@163.com
- 腐蝕與防護網官方QQ群:140808414